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6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0-05-22 浏览量:

   

  泉农函202055 

                                      答复类型:A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6号建议的答复函 

    

郑志刚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苏区老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1106),由我单位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八家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选派干部驻村任职等工作作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来抓。据统计,我市确定的145个试点村中,老区村73个,贫困村23个。 

  一、关于加大农村致富增收产业扶持力度方面。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各级政府安排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都明确要求各试点村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产业提升项目。2019年,我市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对农民、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担保贷款,政府给予2年全额财政贴息;出台实施了《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对离开户籍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创业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关于扶持壮大村集体发展方面。近年来,我市坚持“县乡统筹、抱团发展”的思路,打破村域、镇域界限,采取“入股优质国企”“建设新农村综合服务站”“集体自然资源流转入股”等多种措施,有效增强村级造血功能,成效明显。目前我市954个老区村已经全部实现“薄弱村”脱帽。 

  三、关于加强乡村振兴县域规划任务方面。2019年初,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并正式出台《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同时,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项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对接省、市五年规划和12个专项工作方案,编制县级乡村振兴五年规划,用于指导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任务。要求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并督促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 

  四、关于加大乡村基础设施支持力度方面。2020年,我市安排1.34亿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并通过统筹12个部门26项专项资金,整合乡村振兴各类资金投入达到8亿元以上。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要首先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为重点推动苏区、老区发展,我市2019年下达老区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补助老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革命遗址修缮等项目105个。其中,下拨永春县218万元,共扶持16个老区村项目。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发展。 

    

  分管领导:陈建兴 

  经办人员:江华军 

  联系电话:28380182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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