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0-05-22 浏览量:

   

               泉农函〔202054 

                             答复类型:A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燕丽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村级组织人才与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116号)第3点由我局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泉州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按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市委农村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均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2019年以来,共召开市委常委会议10次,市政府党组会议5次,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 

  一、关于出台乡村振兴规划方面。我市坚持“五个留”(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的规划理念,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增强规划实施权威性、严肃性、连续性,确保规划一以贯之,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制定《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泉委〔201923号),12个专项小组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按省里要求,在2020630日前完成制定特色乡(镇)和试点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计划(方案),1230日前完成非试点乡(镇)、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计划(方案)及145各试点村的规划编制。 

  二、关于加大政策、资金等扶持力度方面。2019年,我市通过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新设立1.34亿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用于对我市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村振兴创新案例奖励和农村人居环境考评奖补。其中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补助对象为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预算安排7250万元。创新案例奖励的补助对象为实施乡村振兴创新项目、创新机制、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的乡镇、行政村或其他企事业单位,预算安排473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创新案例奖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对象为考评成绩排名前50名的村和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明显的村,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奖励。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实施路径,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发展。 

    

  分管领导:陈建兴 

  经办人员:易礼文 

  联系电话:28380182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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