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放心过节,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力度,从源头把关,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食用农产品供给安全。
一、启动质量监测。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抽样检测。1月份以来,开展定量监测抽样391批次,其中风险监测181批次,监督抽查210批次,涉及草莓、柑橘、香蕉、芹菜、辣椒、泡椒、普通白菜、鸡蛋、猪肉等产品。另外,及时启动2025年县乡快速检测工作,共计开展农残快速检测2307批次,赋码4652批次。
二、强化宣传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企业指导督促建立和规范填写农药使用记录,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对种植养殖主体进行禁限用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指导手册》、《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材料,引导生产主体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同时对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督促其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和禁(限)用农兽药规定,要求生产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全市参加宣传检查人数33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76份。
三、强化巡查检查。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派出检查组前往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永春、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等6个县(市、区)开展市县联合检查,其他县(市、区)也自行开展检查,督促全面落实禁限用名录挂图、监督信息公示栏上墙。同时加大线上巡查力度,对未及时上传信息、赋码等情况,做好提醒和跟进处置。各县(市、区)组织县乡检测机构和监管机构到本地生产主体和散户生产集中区域开展快检活动,现场开展政策宣讲和引导,指导生产者从正规渠道购买使用农药兽药,并注意做好票据索取和留存,要求生产企业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落实赋码出证,指导生产者开具追溯凭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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