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规〔2024〕7号)
2.补助对象: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或村集体等
3.补助内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片补助资金,用于购买培肥改土物化产品、技术服务;简比田和效果监测点建设;宣传示范培训等。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补助资金,用于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田间监测试验等以及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片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和土壤酸化治理每亩按不超过100元补助,配方肥、商品有机肥每亩按不超过400元补助。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新建水田监测点每个补助1.5万元,新建旱地监测点每个补助1万元,续建监测点每个补助0.5万元。
5.申报程序:采用因素法分配,其中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片:综合考虑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完成情况、耕地保有量面积和省级及以上土肥项目承担情况等因素安排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片任务;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监测点续建38个,每个补助0.5万元。
二、资金分配公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70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