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特色畜牧产业发展)补助对象名称的公示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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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特色畜牧产业发展)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20号),市级预下达泉港区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项目补助资金350万元,其中:建设单位泉港区肉食品加工厂250万元、项目所在乡镇泉港区前黄镇100万元。
经核查,上述指标补助对象名称“泉港区肉食品加工厂”并未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泉港区新建屠宰加工厂项目实际业主为“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为确保资金精准使用,现拟将补助对象名称由“泉港区肉食品加工厂”更正为“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11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市畜牧兽医科 0595—28388805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595—22371699
传 真:0595—22370270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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