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泉州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特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对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州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培训目标任务
泉州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培训任务220人。通过系统化专业知识、快检技能、科学用药等多个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各级监管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增强其风险防控与标准执行能力。
(二)培训对象
1.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约18人);
2.泉州市12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农安股负责人(约36人);
3.泉州市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约161人);
4.局农安科全体同志(约5人)。
(三)培训组织
培训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举办,第三方培训机构采购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分两期,每期培训三天半,半天报道,两天理论培训,一天现场教学,培训在泉州市辖区范围内举行。
(五)课程安排
1.理论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学习;(2)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攻坚治理行动;(3)直供学校的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防控;(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与任务清单;(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案件分析;(6)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抽样规范;(7)胶体金农残快检操作培训;(8)优质企业经验分析介绍。
2.现场教学:考察学习优质企业(待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三、报价需提供的资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扫描)
1.项目报价单(原件);
2.服务方案;
3.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
5.供应商所报价应包含被培训人员所有费用(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场地、资料、其他费用)、专家费(讲课经费、食宿费用)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具体费用不得超过[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行(2017)867号)。
四、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参加的单位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7:30之前将报价材料单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纸质材料寄送到我单位或由专人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28389085,13506098690 电子邮箱:qzsnyjnak@163.com。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4103,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
附件:泉州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项目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泉州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项目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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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 数量 |
单位 |
总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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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市乡镇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员工作培训项目 |
1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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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总价合计应包括完成项目以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参考报价,不作为后续政采价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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