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安全生产监管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前来竞价。
一、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科D栋705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14488;联系人:曾女士。
三、采购方式:竞价、最低价中标。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1.8万元(壹万捌千元整)(含税),服务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2.《泉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告知登记公告表》登记企业。
六、采购项目及内容:
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内容包括:指派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专业技术人员1人、助理1人,依据《泉州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试行)》中“泉州农药生产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本公告附件1)、《泉州市农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细则(试 行)》(本公告附件2),对全市17家具有农药生产资质与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全覆盖18家次隐患排查(包括提供2人全程座车),为我局开列安全整改通知书提供技术支撑。
在产农药生产企业分别为:石狮市米图;晋江市金童、老君、小神童、惠宜、蛙王、腾峰、中腾、金猫、亲亲、安鹿,南安市大通、华美达、金鹿、神象;惠安县宝象;永春县元龙等17家日用杀虫剂生产企业。
七、服务时间:2025年,具体服务时间节点详见本公告附件3:《泉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指导服务计划表》。我局服务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与服务方进行协调沟通。
服务地点:泉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报价材料送达截止时间:1月8日下午5:30,以收到时间为准。
报价材料送达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泉州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二楼办公室(一);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595-22371399。
十、凡对本次询价采购有异义的,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2114488;联系人:曾女士。
附件:1.《泉州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试行)》中“泉州农药生产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2.《泉州市农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细则(试 行)》
3.《泉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指导服务计划表》
4.专业第三方机构报价清单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
泉州农药生产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企业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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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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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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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标准要求 |
检查结果 |
隐患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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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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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责任制 |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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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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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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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
1.2.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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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定期跟踪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件件有反馈、有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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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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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
1.3.1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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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重点岗位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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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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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认真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要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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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
1.4.1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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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管理 |
2.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
2.1.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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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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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生产工艺、系统、设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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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
2.2.1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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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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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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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
2.3.1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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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有限作业空间等工作场所和岗位,要制度上墙,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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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
2.4.1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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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落实治理措施 |
2.5.1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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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对于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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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 设施 |
3.1强化安全投入 |
3.1.1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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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
3.2.1仪器设备清单。设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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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仪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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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仪器设备、设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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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职工卫生 |
3.2.1生产、仓储场所配置相应的预防中毒设施(如通风、防护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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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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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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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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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消防器材 |
3.3.1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摆放,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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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消防栓通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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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 |
3.4.1检测合格、定期校验,并取得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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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配电室 |
3.5.1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是否采取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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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设施设备设计与施工 |
3.6.1生产设备、管道的设计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特点和物料选择合适的材料。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试压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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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宿舍 |
3.7.1员工宿舍是否设置在生产车间或仓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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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现场 |
4.1碳粉车间 |
4.1.1袋装碳粉按规范堆垛,各堆垛间是否留有足够的消防和检查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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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配备有麻袋、水源等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按要求摆放,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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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制定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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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制度上墙,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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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制定和执行粉尘清扫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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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气雾剂生产区和仓储区 |
4.2.1气雾剂企业生产车间、气瓶室、气瓶缓冲罐间、气站、仓库是否设有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防静电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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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手机收储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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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制定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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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制度上墙,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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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摆放,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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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气库 |
4.3.1制定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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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制度上墙,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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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配备液位器、呼吸阀、阻火器、接地、防晒、防护围堤、消防等装置。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摆放,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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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易燃易爆溶剂贮罐区 |
4.4.1制定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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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制度上墙,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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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配备液位器、呼吸阀、阻火器、接地、防晒、防护围堤、消防等装置。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摆放,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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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危险化学品仓库 |
4.5.1制定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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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制度上墙,设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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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摆放,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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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安装防盗报警器,库门装双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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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根据危险品性质设计相应的防火、防爆、防腐、泄压、通风、调节温度、防潮、防雨等设施,并配备通讯报警装置和工作人员防护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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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疏散通道 |
4.6.1出入口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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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设置应急照明和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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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厂区道路 |
4.7.1厂区是否设置限速标志(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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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业 行为 |
5.1农药管理 |
5.1.1建立农药管理制度,制度上墙。设有专门农药存储仓库,仓库执行双人双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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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在农药采购、入库、存储、出库、使用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管理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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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按规定处置农药废弃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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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特种设备 |
5.2..1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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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特种生产设备清册。包括特种生产设备施工前论证材料,建设验收材料。特种生产设备与生产许可审批文件是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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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专业机构定期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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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执行特种生产设备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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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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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管理 |
6.1应急管理 |
6.1.1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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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组织职工进行消防、中毒、泄漏、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等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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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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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员 培训 |
7.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
7.1.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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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制定年度农药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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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开展企业应急预案、风险隐患和消防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程、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等全员安全生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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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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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8.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8.1.1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逐步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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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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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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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生产问题(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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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泉州市农药生产行业中等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细则(试行)
考评类目 |
标准条款 |
标准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定扣分 |
实际得分 |
(一) 基础 管理 |
1.1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定期考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责任状落实情况。 |
3 |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1分。②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的,扣1分;未以文本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的,扣0.5分。③未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责任状落实情况考核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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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未按规定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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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费用档案资料。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偿。 |
5 |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不得分。投入不足的,扣2分;无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费用档案材料的,扣1分。②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扣2分;无工伤保险缴费相关资料的,扣1分;赔偿不到位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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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遵守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
8 |
①无安全规章制度或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2分;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0.5分。②制度、规程未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的,每个岗位扣0.5分;发放不全的,扣2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培训教育不全的,扣1分;未对员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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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7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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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育 培训 |
2.1制定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内容,并按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及考核。 |
1 |
未制定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或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内容不明确的,不得分;未按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及考核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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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依法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2 |
“三项岗位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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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员工应进行岗前三级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每年应依法接受再培训。对企业外来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 |
5 |
①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的,每人次扣0.5分,未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的,本项不得分。②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的,不得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总分加扣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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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8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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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场 管理 |
3.1企业应制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并设有安全通道的指示标志。在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按照《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
5 |
①无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或未设置防雷设施的,不得分;防雷设施未检测的,不得分;防雷设施有一处检测不合格的,扣0.5。②危险性作业场所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③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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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
4 |
①各功能区域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②未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得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要的,每处扣1分;位置不合理、标志不显的,每处扣0.5分;维护保养不到位,无责任人、无记录的,扣1分;现场有失效的,每处扣0.5分。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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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和记录,包括:(1)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大修或改造记录。 |
2 |
无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的,不得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不完整、大修或改造记录不完整,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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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等安全措施、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照明等措施符合要求,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点接触良好,接地可靠。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用护管软线,无接头及破损,电源应在末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上锁等措施,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
5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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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测报告,各类安全装置可靠、有效。通用设备应满足防护罩牢固,各种限位、联锁可靠灵敏,接地(零)保护可靠有效。专用设备设施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PE等电器完好可靠;梯台符合要求。各类设备设施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
11 |
设备设施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其中,特种设备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期检测的,扣1分;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工艺、设备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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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
1 |
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报废的,不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吊具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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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厂区、车间道路通畅。车间实行定置管理,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生产操作现场。作业区域地面平整,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设置应急照明并保证正常照明中断时能自动启动。对“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检查、管理。 |
8 |
①厂区、车间道路堵塞的,每处扣0.5分;②车间未实行定置管理的,不得分;定置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③有与生产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④作业区域坑、壕、池未设置盖板或护栏缺失,每处扣0.5分;应急照明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⑤未对“三违”行为进行管理的,不得分;无“三违”行为检查记录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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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高处作业、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应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制度;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临时性作业活动应进行作业许可,明确负责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票证。 |
5 |
①危险作业无相关审批制度手续的,每项扣2分;作业许可证未包含危害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扣1分;内容不全的,扣1分。②临时性作业活动未实施作业许可的,不得分;未办理票证的,每项(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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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依法组织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6 |
未按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或未组织职业健康体检或未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或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或未设置职业健康设备设施的,不得分;体检每缺一人,扣1分;职业健康设备设施损坏的,每处扣1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0.5分。 ★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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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
1 |
未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栏、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不得分;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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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承包或租赁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企业必须与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协议,在承包、承租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和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2 |
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扣1分;承包或租赁方不具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条件的,扣1分。未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和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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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0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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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双重 预防 |
4.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选择合适的方法判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定期评估重大危险源,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告,并层层落实。 |
5 |
未制定制度或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或未层层落实的,不得分;无全员参与辨识风险的相关记录的,不得分;未确立合理的风险管控层级的,扣1分;缺少一处公告,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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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制定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通过培训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
3 |
未如实记录培训教育情况的不得分;未公告的不得分;现场存有风险管控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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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制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所属行业的安全检查清单,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生产现场类和基础管理类的安全检查清单,定期组织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的各类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形成隐患清单,并对隐患进行整改,同步编制整改清单,形成闭环。每月至少一次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9 |
未制定制度的不得分;未分类编制安全检查清单的,缺少一项扣0.5分;未根据安全检查清单进行检查的,每缺少一处扣0.5分;未按照要求的频次开展检查的,每缺少一次扣0.5分;未建立隐患清单或整改清单账的,不得分;未对隐患进行整改的,不得分;整改未完成,也未采取临时措施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扣2分。 ★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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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7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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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应急救援 与事故管理 |
5.1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设置现场急救箱,并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
2 |
未编制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不得分;预案编制不齐全的,扣1分;未配置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不得分;配备不全的,扣1分;未制定专兼职救援人员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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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事故时盲目施救。 |
2 |
未开展演练的,不得分;员工对应急救援措施不清楚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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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并保存好事故资料。就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
2 |
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未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的,不得分;资料保存不当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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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6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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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绩效评定 和持续改进 |
6.1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持续改进。 |
2 |
未进行自评的,不得分;未形成自评报告的,扣1分;发现隐患,未整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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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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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扣(得)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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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农药生产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细则(试行)
考评类目 |
标准条款 |
标准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定扣分 |
实际得分 |
(一) 基础 管理 |
1.1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定期考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责任状落实情况。 |
4 |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未以文件形式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1分。②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的,扣1分;未以文本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的,扣0.5分。③未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责任状落实情况考核的,扣1分。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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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费用档案资料。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偿。 |
5 |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不得分。投入不足的,扣2分;无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费用档案材料的,扣1分。②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扣2分;无工伤保险缴费相关资料的,扣1分;赔偿不到位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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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遵守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
8 |
①无安全规章制度或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2分;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0.5分。②制度、规程未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的,每个岗位扣0.5分;发放不全的,扣2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培训教育不全的,扣1分;未对员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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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7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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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育 培训 |
2.1制定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内容,并按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及考核。 |
1 |
未制定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或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内容不明确的,不得分;未按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及考核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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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依法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2 |
“三项岗位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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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员工应进行岗前三级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每年应依法接受再培训。对企业外来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 |
5 |
①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的,每人次扣0.5分,未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的,本项不得分。②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的,不得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总分加扣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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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8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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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场 管理 |
3.1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并设有安全通道的指示标志。在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按照《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
5 |
①未设置防雷设施的,不得分;防雷设施未检测的,不得分;防雷设施有一处检测不合格的,扣0.5。②危险性作业场所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③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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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
5 |
①各功能区域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②未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得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要的,每处扣1分;位置不合理、标志不显的,每处扣0.5分;维护保养不到位,无责任人、无记录的,扣1分;现场有失效的,每处扣0.5分。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6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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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和记录,包括:(1)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大修或改造记录。 |
2 |
无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的,不得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不完整、大修或改造记录不完整,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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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等安全措施、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照明等措施符合要求,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点接触良好,接地可靠。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用护管软线,无接头及破损,电源应在末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上锁等措施,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
6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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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测报告,各类安全装置可靠、有效。通用设备应满足防护罩牢固,各种限位、联锁可靠灵敏,接地(零)保护可靠有效。专用设备设施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PE等电器完好可靠;梯台符合要求。各类设备设施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
11 |
设备设施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其中,特种设备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期检测的,扣1分;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工艺、设备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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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
1 |
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报废的,不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吊具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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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厂区、车间道路通畅。车间实行定置管理,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生产操作现场。作业区域地面平整,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设置应急照明并保证正常照明中断时能自动启动。对“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检查、管理。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10 |
①厂区、车间道路堵塞的,每处扣0.5分;②车间未实行定置管理的,不得分;定置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③有与生产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④作业区域坑、壕、池未设置盖板或护栏缺失,每处扣0.5分;应急照明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⑤未对“三违”行为进行管理的,不得分;无“三违”行为检查记录的,扣1分。⑥未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或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扣2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0.5分。 ★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总分加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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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高处作业、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应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制度;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临时性作业活动应进行作业许可,明确负责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票证。 |
5 |
①危险作业无相关审批制度手续的,每项扣2分;作业许可证未包含危害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扣1分;内容不全的,扣1分。②临时性作业活动未实施作业许可的,不得分;未办理票证的,每项(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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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
2 |
未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栏、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不得分;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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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承包或租赁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企业必须与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协议,在承包、承租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和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3 |
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扣1分;承包或租赁方不具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条件的,扣1分。未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和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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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0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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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双重 预防 |
4.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选择合适的方法判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告,并层层落实。 |
5 |
未制定制度或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或未层层落实的,不得分;无全员参与辨识风险的相关记录的,不得分;未确立合理的风险管控层级的,扣1分;缺少一处公告,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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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制定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通过培训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
3 |
未如实记录培训教育情况的不得分;未公告的不得分;现场存有风险管控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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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制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所属行业的安全检查清单,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生产现场类和基础管理类的安全检查清单,定期组织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的各类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形成隐患清单,并对隐患进行整改,同步编制整改清单,形成闭环。每月至少一次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9 |
未制定制度的不得分;未分类编制安全检查清单的,缺少一项扣0.5分;未根据安全检查清单进行检查的,每缺少一处扣0.5分;未按照要求的频次开展检查的,每缺少一次扣0.5分;未建立隐患清单或整改清单账的,不得分;未对隐患进行整改的,不得分;整改未完成,也未采取临时措施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扣2分。 ★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总分加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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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7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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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应急救援 与事故管理 |
5.1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设置现场急救箱,并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
2 |
未编制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不得分;预案编制不齐全的,扣1分;未配置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不得分;配备不全的,扣1分;未制定专兼职救援人员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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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事故时盲目施救。 |
2 |
未开展演练的,不得分;员工对应急救援措施不清楚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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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并保存好事故资料。就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
2 |
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未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的,不得分;资料保存不当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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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6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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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绩效评定 和持续改进 |
6.1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持续改进。 |
2 |
未进行自评的,不得分;未形成自评报告的,扣1分;发现隐患,未整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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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 |
扣(得)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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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扣(得)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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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年农药生产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计划表 |
|||||||
序号 |
月份 |
服务企业 |
服务形式 |
||||
石狮市 |
晋江市 |
南安市 |
惠安县 |
永春县 |
|||
1 |
一月上中旬 春节前 |
|
亲亲 |
|
|
元龙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2 |
二月底 三月初 两会前 |
|
惠宜 |
大通 |
|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3 |
四月初 清明前 |
|
腾峰 |
|
|
|
|
4 |
四月底 五一前 |
|
金童 |
华美达 |
|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5 |
六月中旬 安全生产月活动 |
米图 |
金猫 |
|
|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6 |
七月极端 天气专项 排查整治 |
|
老君 |
金鹿 |
|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7 |
八月 高温专项 排查整治 |
|
娃王 |
|
|
|
|
8 |
九月中下旬 中秋国庆前 |
|
小神童 |
宝象 |
|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9 |
十一月 专项排查整治 |
|
中腾 |
|
神象 |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10 |
十二月中旬 岁未检查 |
|
安鹿 |
|
|
|
第三方配合现场排查 |
备注:另外1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安排。
附件4:
专业第三方机构报价清单
1.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专业第三方机构公章,否则无效。
2.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本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公章): 202 年 月 日
3.报价单。 专业第三方机构报价单 |
|||||
专业机构名称(公章): |
|||||
序号 |
项目 |
服务内容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2 |
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
指派专家1人、助理1人,对全市17家具有农药生产资质与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开展18家次隐患排查。排查依据详见公告正文。 |
元/家 |
|
检查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
服务计划表详见附件3。 |
|||||
需提供2人全程座车。 |
以上报价均含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1.本项目的预算上限价为人民币元1.8万元(肆万陆千元)(含税)。报价需包含第三方提供服务所需各项费用。
2.供应商应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报价。报价时应详细阅读本公告附件1、2、3。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上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相同报价,以报价材料先送达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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