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函〔2025〕55号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强农业品牌培育,适应农产品包装创新发展趋势,通过赛事活动挖掘泉州市优质农产品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提升泉州市农产品包装水平,特举办“泉州市农产品包装创新设计大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请各地发动辖区相关企业、团体、个人积极参加。
附件:泉州市农产品包装创新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农产品包装创新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主题
海丝农礼·泉乡好货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泉州市乡村振兴集团
协办单位: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三、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境内外企业、设计机构、院校,对包装设计感兴趣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均可参赛。
四、参赛要求
(一)设计方向
大赛参赛作品设计方向需要围绕泉州市特色水果、蔬菜、畜禽、海产品(干货类)等品类(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品类),品类具体产品优先选择泉州市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省、市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等荣誉的农产品开展(详见附件1),参赛者可选择其中至少两个品类,每个品类至少两种产品,开展农产品包装创新设计(详见附件2)。两个品类各两种产品,一共四种产品为一组参赛作品。
(二)设计要求
1.包装设计内容需植入“泉乡好货”品牌标识(详见附件3),鼓励参赛作品成套成系列(不限于尺寸、规格、颜色、样式等)。
2.包装设计可融合泉州文化符号,最好能体现产品主产地区域性标识,提升包装地域性识别度,设计风格不限。
3.包装设计结构须符合所选农产品形体,并根据农产品形体的特点,在结构空间上充分优化,功能上符合保护农产品新鲜度、防压、防潮、透气等要求,同时兼顾便携性与展示性,适合线上线下销售场景使用。
4.包装设计鼓励采用可降解、可循环材料;设计需以轻量化、模块化为主,避免过度包装,进而降低运输损耗与碳排放。
五、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5万元/名、证书)
银奖3名(奖金2万元/名、证书)
铜奖5名(奖金5000元/名、证书)
入围奖10名(奖金2000元/名、证书);
优秀组织奖:5名(奖金5000元/名、证书)奖励组织参赛作品突出的境内外设计高校、行业机构代表等机构组织。
奖项说明:
1.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组委会同意,奖项允许空缺,奖项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2.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乡村振兴集团将视情况同获金奖、银奖、铜奖的参赛单位或个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达成3—5年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在对外销售产品包装上展示设计单位标识。具体以另行协商的书面协议为主。
3.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视为同意主办方、承办方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展览使用,不予退回。
六、参赛方法
1.请参赛者在投稿截止日期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活动承办方邮箱(XCZX888999@163.com),文件名为“参赛者(单位)+作品名称”,邮件主题填写为“泉州市农产品包装创意设计大赛(标注设计品类)”。个人名义参赛的,须在参赛作品中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单位参赛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2.每位参赛者仅可提交1次参赛作品,如重复提交,以最新提交作品为准;应征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有参赛作品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参考作品需提供设计平面彩色稿彩色稿和设计效果图两种设计图稿,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七、评审标准
1.创新设计(30%):包装结构造型美观新颖,符合当下社会价值及消费趋势,满足市场的审美要求与人性情感需求。
2.市场潜力(30%):包装设计具备有广阔的市场潜在价值与空间,能够较好的落地转化为实体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创造经济效益。
3.文化品牌(20%):包装设计深度融合泉州地域符号,赋予农产品更多泉州故事和文化内涵,打造独有的区域文化品牌。
4.环保实用(20%):包装运用材料具备绿色环保可持续性、运输便利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创新,能够助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八、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2025年4月—6月
2.初评评审:2025年7月上旬
3.终评与颁奖:2025年8月下旬
(注:大赛各环节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以具体实施为准)
九、成果管理
(一)知识产权归属
1.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和主、承办方共有,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承办方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授权第三方使用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参赛者报名时需对其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大赛主、承办方对参赛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审查,但信息不实大赛组织机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权益等相关荣誉等。
3.大赛主、承办单位将积极推介参赛作品给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
4.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争议处理
1.参赛者严禁抄袭或仿冒别人的产品或设计作品。一旦发生参赛者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与他人就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问题,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资格及相关荣誉,并追回奖金。因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大赛和主、承办方造成的损失。
2.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赛事宜或参赛产品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参赛者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大赛主办方可以从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如其他方对参赛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沈强,0595-22390523。
泉州市乡村振兴集团:庄叶泉,0595-22592696。
附件:1. 农产品包装设计推荐产品
2. 包装设计内容
3. “泉乡好货”品牌Logo及释义
附件1
农产品包装设计推荐产品
泉州市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23个):泉州龙眼、东壁龙眼、衙口花生、晋江紫菜、安海土笋冻、晋江胡萝卜、石亭绿茶、蓬华脐橙、惠安余甘、安溪铁观音、湖头米粉、山格淮山、永春芦柑、永春佛手、永春白番鸭、德化黑鸡、德化黄花菜、德化淮山、德化十八学士茶花、德化黑兔、德化梨、德化黑羊、大铭生姜。
泉州市全国名特优新产品(33个):河市槟榔芋、泉港杨桃、泉港辣椒、泉港鲍鱼、晋江胡萝卜、衙口花生、金井鲍鱼、永宁太平洋牡蛎、南安石亭绿茶、蓬华铁观音、惠安余甘、惠安蓝田甜余甘、惠安甘薯、龙门茭白、山格淮山、安溪铁观音、福前芦柑、安溪黄金桂、安溪梅占、永春芦柑、德化梨、德化黑兔、德化淮山、德化黄花菜、德化黑羊、德化黑鸡、大铭生姜、德化刺葡萄、德化葡萄酒、上涌大米、德化合掌瓜、德化山茶油、德化棘胸蛙。
泉州市特质农品(9个):裕园金矿茶、十八格黄花菜、龙翰黑兔、戴云农家德化黑鸡、刺明珠葡萄酒、村上小镇德化梨、芹峰淮山、石冻王棘胸蛙、集盛牌肉鸽。
省、市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18个):晋江胡萝卜、晋江紫菜、南安蜂蜜、崇武鱼卷、安溪铁观音、山格淮山、永春芦柑、永春白番鸭、永春佛手、衙口花生、蓬华脐橙、惠安余甘、小岞鱿鱼、福前芦柑、湖头米粉、安溪龙门茭白、德化梨、德化黑鸡。
附件2
包装设计内容
可自行选定泉州市属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设计方案需包括产品市场定位、受众客群及销售渠道的描述。根据产品特性,进行设计,包装方案不限于:
1.瓦楞盒(箱)
2.精品礼盒
3.手提袋
4.PE袋
5.包装纸
6.产品介绍卡
7.标签/标贴
8.腰封
9.快递纸箱
附件3
“泉乡好货”品牌Logo及释义
“泉乡好货”为泉州市农特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涵盖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省市名牌农产品、“一村一品”等。
“泉”代表泉州,“泉乡好货”表明是泉州农村大地孕育的好农货。“乡”有闽南乡情之韵,赋予农产品小时候的味道,有醇厚的乡土之味。“好货”有闽南乡音之韵, 体现泉州农特产品货真价实、品质优良。
标识整体以“乡”字为主体,融合泉州代表性建筑“东西塔”塔檐和“老君岩”建筑形体进行交融,唤起对泉州农特产品的印象和记忆。
标识取“农业”丰收之黄,“林业”生长之绿,“渔业”海洋之蓝进行三色结合,寓意泉州农特产品种类丰富、特色多样。
附件:“泉乡好货”AI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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