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20-08-03 浏览量: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工作部署安排,我局扎实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迅速动员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专题部署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指出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明确各领域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制定《泉州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泉州市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结合疫情防控以及复产复工期间春季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盯紧农机、农药、饲料、屠宰、沼气、化肥等重点领域和农业生产经营用房,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截止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70项,已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完成整改251项,其余隐患正在按整改要求整改中。农业生产经营用房方面,国有农场共排查钢、石结构的办公用房、农场职工宿舍、厂房、仓库及出租房118栋,建筑面积60798.36平方米;非钢、石结构的公用房、厂房、农场职工宿舍、仓库及出租房70 栋,建筑面积14738.62 平方米,排查到位率100%,其中排查出待鉴定危房20幢,均撤离并封房,现已加固并设立了警示标志,后期将根据坚定结果分类整改。设施农业共排查生产经营主体34家,发现隐患16项,7项已整改完毕。农业机械方面,细化出台《泉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并组织人员深入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农机专业合作社、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截止目前,全市共发放《致农机手一封信》2416份,农机安全警示材料1315份,发送农机安全短信2568条,张贴宣传标语、挂图21张,制作安全警示牌5个;全市共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组23个,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92台次,查处纠正违法违章行为14起。

(三)组织服务“小分队”。组织农机、饲料和屠宰、农药生产等3个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农业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与春季农业有关的农业企业,了解需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针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缺乏员工的实际情况,指导督促其开展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意顶岗、一人多岗疲劳作业,严防盲目赶工期、超能力生产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截止目前,3个“小分队”共开展安全服务9次,服务场所40家,发现安全隐患202项,已协助指导相关企业整改85项,发放《至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公开信》等安全宣传、警示材料106份,张贴宣传标语、挂图21张,制作安全警示牌5个。

(四)强化一线督促指导。制定督促指导方案,要求局各领导带队到12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指导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各重点领域也组织相关人员到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整改落实。编制《泉州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监督检查指引导则》,进一步规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截止4月10日,市本级共组织监督检查组25个,参与人员11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7家,发现隐患287处,已有114处整改完成,剩余隐患已要求相关企业4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安全隐患排查还不够深入细致,部分领域全市范围内未排查出安全隐患较少,排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农业生产经营用房的安全隐患排查还缺乏比较有效的措施。三是未完成整改隐患还需要进一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按时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持之以恒的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农机、农药、饲料、屠宰、沼气、化肥等重点领域和农业生产经营用房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三个方面加大排查力度,更加深入细致的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明确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二)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对已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市本级监督检查组发现的隐患,要由相关检查组直接督促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要收集整理好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三)适时开展“回头看”。各领域要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回头看”,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同时,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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