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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021年度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17:1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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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委改20196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209号)、《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泉农综20211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2021年度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任务明确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落实县乡两级监管主体责任。针对村(居)干部财经法规意识不强,自我管理水平不高,财务公开档案不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到位,报账员日记账不及时及兼任收取租金、登记债权债务、收入及保管会计档案等缺乏约束机制问题,充分运用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完整登记资产资源台账、录入经济合同,监管做账进度及租赁(承包)合同兑现等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村级组织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自我管理水平。

二、规范村级资产资源台账。抓好小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完善村级资产资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准确及时登记资产资源增减变动及存量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完整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个人)、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信息。资产资源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三、开展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继续抓好经济合同清理工作,杜绝低价包、长期包等损害集体利益行为的发生,对于此类损害集体利益行为的要及时纠正整治。做好经济合同明细登记,实时监管合同内容兑现情况,及时纠正租赁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合同到期未及时变更调整等突出问题。

四、加大力度追讨欠款。组织力量依法催收欠交的承包金,对于久欠不还的要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追收。对历史遗留无偿占用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要依法依规强制收回,全力维护村(社区)集体权益不受侵害。

五、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政策”“资金”和“项目”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农村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律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依法依规全面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地要加强村(居)集体“三资”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县乡(镇、街道)经管工作队伍。县、乡两级定期开展会计监督,市级适时组织抽查。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三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及时总结上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包含:问题线索、进度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相关自评佐证材料留存备查(自评表见附件)。联系人:陈孙彦宁,联系电话:18859700616,邮箱:jgz683@sina.com

 

附件:泉州市2021年度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整

治工作自评表(“强基促稳”专项)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32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32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2021年度农村(社区)

集体“三资”监管整治工作自评表

(“强基促稳”专项)

单位:           县(市、区)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1

一、落实县乡两级监管主体责任

县乡两级建立及落实监管制度及规定情况

2.0

 

2

运用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情况

8.0

 

3

村(社区)干部履行职责及落实财经法规情况

2.0

 

4

村(社区)财务公开及档案规范情况

2.0

 

5

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情况

2.0

 

6

报账员履行职责及约束机制落实情况

2.0

 

7

二、抓好小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

村级小型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及审核情况

2.0

 

8

村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

 

9

村级建设项目验收情况

2.0

 

10

三、完善村(社区)级资产资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资产资源存量动态管理情况

2.0

 

11

承包、租赁单位(个人)信息完整性维护情况

2.0

 

12

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登记情况

2.0

 

13

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核销情况

2.0

 

14

四、村(社区)集体经济合同清理

村(社区)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情况

2.0

 

15

低价包、长期包等损害集体利益行为清理情况

2.0

 

16

低价包、长期包等损害集体利益行为整治情况

2.0

 

17

经济合同明细登记情况

2.0

 

18

合同内容兑现实时监管及后续跟踪管理情况

2.0

 

19

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合同到期未及时变更调整等突出问题纠正情况

2.0

 

20

五、加大力度追讨欠款

催收欠交的承包金情况

4.0

 

21

久欠不还承包金(租金)追收情况

3.0

 

22

对无偿占用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整治情况

4.0

 

23

六、开展财务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落实情况

5.0

 

24

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5.0

 

25

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县乡村“三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情况

3.0

 

26

县乡组织开展“三资”监管工作培训情况

3.0

 

27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含问题线索、进度、总结、典型案例等)总结上报情况

5.0

 

28

八、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

县、乡镇(街道)经管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5.0

 

29

乡镇(街道)代理会计工作队伍情况

5.0

 

30

县级开展会计监督情况

2.0

 

31

乡级开展会计监督情况

3.0

 

32

九、加分项

县级以上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提供及发表情况

3.0

 

33

得到县级主要领导(或市级主管部门领导)签示

2.0

 

34

有创新机制。其中,县级有创新做法并以文件形式印发、被市级主管部门转发、被省级及以上部门转发。

4.0

 

35

十、扣分项

因“三资”问题上信访至地市级的,每件扣2分。

 

 

 

 

合计

100

 

 

备注:乡村(社区)级的部分指标,按通知要求,综合日常掌握和抽查情况来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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