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10-12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所拟转让花生新品种‘泉花551’的品种生产经营权,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1026日前到我所科技开发部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若只一家公司报名,则采用双方协议确定转让价格。 

  2、若有二家及以上公司报名,则按竞价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3、受让方若要再次转让生产经营权,需与出让方协商并经出让方同意,方可进行。 

  联系人:郭振忠 

  联系电话:0595-8598969015905908089 

    

    

  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0101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