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
2020-11-20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石狮市财政局、石狮市商务局制定了《石狮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经与市商务局商讨确认,我市拥有一家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拟确定为我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拟认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单位: 

  名称:泉州聚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文匾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工业区港口大道2200号(石狮市致高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林春雷 

  联系电话:13860786633 

  2.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19日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02961,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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