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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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农民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研究,现对拟认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195,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
拟认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单位:
晋江市安海福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东荣路9号(东石镇)
联系人:颜长阳 联系电话:15059559538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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