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700-2018-00152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01
    泉州市脱贫攻坚工作汇报
    来源:泉州市农业局 时间:2018-10-01 16:31

    今年来,我市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落实到户的工作机制,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质量为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持续推进巩固了脱贫攻坚工作。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贫困户脱贫上,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658人全部实现退出。在造福工程搬迁上,全市已落实搬迁对象1452人,落实率105.22%。落实的搬迁对象已全部动工建设新居,其中已建一层1395人,完成率96.07%在扶贫小额信贷上,全市累计放贷3.15亿元,助力6693户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贫困户覆盖面58.90%。今年8月份,泉州市人大对我市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评议及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全面强化稳定脱贫。2018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2018年泉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泉州市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度泉州市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总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部署今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推进我市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同时,继续强化相关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在实施产业扶贫上,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扶持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发展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等农村二、三产业项目,根据贫困户贫困深度、项目实施情况,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规模的5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在实施转移就业脱贫上,搭建扶贫就业信息数据库,至20187月底,全市采集信息并入库41165人。把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援助对象,并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017年来市一级共为5301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573万元。

    ——在推进教育扶贫上,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情况摸底,第一季度甄别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近4000人,未发现因无法支付教育费用而辍学问题。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按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上半年全市落实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91.66万元,受益学生1563人次。

    ——在健康扶贫上,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目前贫困户因病住院的总体报销比例已从2016年的70.7%提高到86%(含目录外)。出台了精准扶贫医保补充补助办法,保障对象报销比例达到一级医院(乡镇)98%,二级医院(县级)95%,三级医院(省、市级)90%,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障,今年市财政安排了313.29万元,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658人)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同时,泉港、南安、安溪、永春、德化、洛江等有关县(市、区)也安排一定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构建了省、市、县多层次医保体系。

    ——在住房安全上,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8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5户)已全部竣工,竣工率100%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46户已于6月底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竣工93户。

    ——在实行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上,2018年全市的农村低保标准(5520元)和现行市定扶贫标准(4992元)已达到两线合一。截止日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的有12978人,实现应保尽保。

    ——在加快苏区老区村和少数民族村发展上,每年补助4个重点老区村各50万元,并实现了民族村挂钩帮扶全覆盖。

    ——其他行业扶贫方面,在林业扶贫上,制订了《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工作的通知》(泉林综〔201857号),提出了重点林业项目扶贫、林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生态扶贫、科技扶贫、对口帮扶、实施县属国有林场扶贫项目等6项措施,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在水利扶贫上,2017年下拨精准扶贫补助资金21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落实专项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帮扶村捆绑项目和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水利设施建设等。在旅游扶贫上,积极争取省级旅游专项扶贫补助,联合市财政局推荐安溪虎邱镇双格村、永春蓬壶镇丽里村、德化杨梅乡杨梅村申报2018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并支持永春仙夹镇龙水村、德化赤水镇西洋村、龙浔镇高阳村和水口镇梨坑村等建档立卡贫困村对照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标准进行规范、提升。在电商扶贫上,拟定《2018年泉州市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安溪、永春、德化县各安排50万元用于开展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项目。同时,全市建立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服务站79个,其中德化服务站点31家,泉港区服务站点48家,服务站点月平均收入4000多元,重点乡镇服务站点月均收入突破10000元,带动贫困户增收。

    (二)持续加大资金扶持。截止8月底,已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11862.13万元,其中继续下达两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条件补助资金合计1975.24万元、下达安溪县国定贫困对象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201.6万元、下达第五轮全省整村推进挂钩帮扶村帮扶资金2760万元,下达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下达第一批市级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下达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2500万元、拨付贫困户商业医疗保险费313.29万元、下达第二批市级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下达第一批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112万元。 

    (三)持续壮大薄弱村经济。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用于村集体经济的扶贫资金有2000万元,扶持了97个项目,涉及97个村,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又通过产业发展、资金统筹、村企共建、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不断增强薄弱村自我造血功能,预计在年底可消除全市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同时,各县(市、区)纷纷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探索多种村级经济发展模式,如安溪县探索出“村企联姻、帮扶共建;点土成金、资源开发;龙头带动、专业合作;借光生财、光伏发电;网上淘金、电商进村”等五种模式永春县培育了资源开发型、城郊经济型、异地发展型、设施增效型、盘活资产型、农综开发型等六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南安市推广创客空间+合作社+贫困户”“生态农业+旅游+贫困户等六种模式,解决集体经济和群众长期收益问题,共享发展成果。

    (四)不断创新帮扶机制。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我市注重引导县(市、区)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涌现了一批典型做法。如安溪县每年安排1000万元帮扶专项资金,在医疗、住房、教育保障方面对因病、因灾返贫的贫困户及非建档立卡对象中因病、因灾致贫对象进行扶持。永春县出台了《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工作意见》,将每季度第一周定为挂钩帮扶周,加大对贫困户的产业帮扶,落实一户一策,落实一户一群鸡鸭、一户一片茶果、一户一就业的产业扶贫计划。德化县探索发展壮大三黑三黄三宝的特色优势产业与贫困户稳定增收双赢新途径,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实行政府免费供苗、贫困户在家养殖、公司技术指导加兜底包销的扶持模式,让289户贫困户参与第一批黑兔养殖项目,每户带来增收2000元。南安市继续深入开展百会帮百村”“万贤扶千户等特色活动,共落实帮扶资金930多万元,通过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就业扶贫等多种形式,帮扶1430多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五)持续深化社会扶贫。一年来,我市继续发挥泉州民营企业、海外侨亲的优势,积极发动社会参与。626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侨联、扶贫办联合召开了市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推进会,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深化三百工程(百企帮百村、百会扶百村、百侨助百村)。截止8月底,市县两级发动参与企业和商会964家,帮扶贫困村496个,落实帮扶资金2.787亿元,受帮扶群众23000多人(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四帮四扶、万贤扶千户)。其中,全市进入“万企帮万村”台账管理系统的民营企业或商会有328家,结对帮扶346个村(本地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村),精准帮扶11058人,帮扶资金总投入12969万元,帮扶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全市侨联系统共发动侨青、侨商137人,侨企24家共同参与,结对帮扶贫困村数96个(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帮扶项目187,落实帮扶资金10035万元,帮扶群众达27808人,社会帮扶成效进一步凸显。

    (六)持续推进山海协作。我市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等7个县(市、区)分别对口帮扶三明市明溪县、南平市顺昌县、三明市宁化县、南平市政和县、龙岩市长汀县、宁德市古田县、南平市光泽县。7个县(市、区)都在6月底前将对口帮扶资金拨付到对口帮扶县(共计10460万元),且7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皆已带队到对口帮扶献开展互访交流。同时,进一步推进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如惠安-光泽共建产业园加大招商力度,新增入驻项目2(圆通机械、康朝管业),总投资6000万元南安·古田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一期540三通一平等工程已基本完成,总投资近1亿。

    (七)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于25日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扶组〔20184号),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相关责任单位也纷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扶贫领域作风治理方案。市扶贫办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每季度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今年来共组织扶贫专项督查5次,就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开展督查,以抓好作风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根据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出台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在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员应训尽训。627-28日,市扶贫办举办全市扶贫干部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县级扶贫部门的干部,就扶贫政策解读、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扶贫干部业务能力。全市上半年共组织召开市、县级扶贫干部培训31场次,参训1983人次,其中培训县、乡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273人次,扶贫系统干部376人次,行业部门扶贫干部367人次,帮扶干部577人次,贫困村干部299人次,其他人员91人次。通过培训,我市扶贫干部的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对扶贫相关政策文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问题

    (一)帮扶措施不够扎实。部分贫困户的住房、医疗和教育“三保障”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部分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存在兜底脱贫,难以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二)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扶贫两册滚动管理有时还不够及时,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强化。

    (三)稳定脱贫难度较大。全市贫困人口普遍都是一些老、弱、病、残人员,且大多数在偏远山区,文化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没有掌握能够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要实现稳定脱贫能力不足。全市贫困户人年均收入在7000元以下的占60.97%,如遇因病、因灾,极易出现返贫现象,导致稳定脱贫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意识。于9月底召开我市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进一步强化县、乡、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不断细化帮扶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全面保障稳定脱贫。二是继续强化挂钩帮扶。做好贫困人口季度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新增和返贫对象纳入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于新识别认定的对象及时确定挂钩帮扶责任人,尽早落实帮扶措施和相关政策。同时,确保市、县、乡镇、村各级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挂钩不松,每季度至少入户帮扶一次,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帮扶项目,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提高脱贫质量。三是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出台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将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延续到2020年,确保稳定脱贫。

    (二)进一步保障稳定脱贫。把保障稳定脱贫、提高脱贫质量放在脱贫攻坚工作的首位,持续将相关政策延续到2020年,抓好五个到户,即生产扶持到户、建房补贴到户、医疗援助到户、就业引导到户、就学补助到户,深入推进精准施策。在产业扶贫上,继续以三个一(一块茶果菜园、一栏家禽家畜、一人实现就业)为基本抓手,让贫困户有一份增收的产业,有稳定的收入。在就业扶贫上,通过入户摸清全市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贫困人口底子,建立信息库,开展就业援助、就业培训,引导贫困户就业。在教育保障上,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补助政策,着重解决贫困户子女的就学困难问题。在健康扶贫上,积极向省上建议扩大补助病种种类,从原来的13种大病扩大到22种;推广实行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进一步减轻贫困户就医负担。在住房安全上,通过调查摸底和安全鉴定,进一步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所有贫困户住房情况都在B级以上。在造福工程上,完成省上下达的1380人造福工程任务,确保在2019年春节前所有对象完成验收和搬迁入住。

    (三)进一步强抓重点工作。进一步强抓省上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做好季度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新增和返贫对象纳入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于新识别认定的对象要及时确定挂钩帮扶责任人,尽早落实帮扶措施和相关政策。二是做好省上重点工作,在雨露计划培训上,进一步督促相关县抓紧摸排对象,尽快把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在小额信贷工作上,对适合享受小额信贷政策的项目要及时按规范办理,做到应贷尽贷,确保完成省上下达任务。三是做好扶贫项目库管理。围绕2020年底前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稳定退出的总体目标,做好已实施和拟实施的扶贫项目摸底、公示、公告以及录入工作。四是做好贫困村退出工作。组织安溪、永春、德化等三个县严格对照省上贫困村退出的指标要求,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三方面推进71个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争取大部分未摘帽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在2018年底摘帽,剩余的村确保在2019年底全部摘帽。

    (四)抓好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做好我市7个县(市、区)对三明、南平、宁德、龙岩等7个县的对口帮扶工作,尤其是要督促7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都要到对口帮扶县开展走访交流活动;进一步推进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并要确保各个共建产业园区新增加2家企业入住。根据省农业厅绩效考核内容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强化与对口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对口帮扶资金80%以上用于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确保我市年底考核不失分。

    (五)进一步发动社会扶贫。进一步发挥泉州民营企业、海外侨亲的优势,协同各级侨联、工商联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大力实施百企帮百村”“百会扶百村”“百侨助百村等帮困活动,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始终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每季度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就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开展督查,以抓好作风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扶贫干部及村主干成员的教育培训,实现应训尽训、精准培训;并督促各县(市、区)切实落实分级分类培训任务,保证扶贫干部2019年前轮训一遍。

    (七)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根据扶贫成效考核的内容每季度对有脱贫任务的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及时补缺补漏,冲刺全年目标。同时,根据全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联合检查总计划,联合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项目推进、政策落实等重点内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确保打好我市脱贫攻坚战。

    五、建议意见

    为更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建议省上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上的指标要统一口径。比如在省对市的扶贫开发绩效考核中,对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只要求达到省安排到市、县规模的100%及以上,可得满分;而在省厅对设区市农业局的绩效考核中,则要求市级财政投入要同比增加10%以上,才能得满分,二者标准不一致,不利于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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