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500-2020-00158
    • 发布机构:法规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8
    《泉州市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0-08-28 14:58

      《泉州市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6号)文件精神。 

      二、起草背景 

      一是我市生猪生产需要从全产业链角度实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战略,涉及的生猪养殖从生产数量到生产结构、产业布局和整合提升;肉品供给从市域内养殖生产、生猪活体和冻猪肉收储,到市域外建设异地生猪专供生产基地或签订专供规模养猪场生猪调运协议,以及到省外、国外调肉;转型升级从生猪养殖业到屠宰加工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生猪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猪产业管理信息化和生猪检疫和执法管理。二是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泉州市牲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将于今年底到期,同时各有关县(市、区)原有养殖总量控制指标需要调整,急需出台本《意见》进行新的规划指导。三是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生猪产业扶持,将对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等方面进行奖补。 

      三、主要内容 

      《泉州市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2021-2025年,全市培育和稳定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场230家左右,年末存栏85万头、年出栏生猪160万头,自给率达到40%。重点支持新建存栏5000头(年出栏1万头)以上现代化养猪场和改(扩、迁)建可新增存栏1000头以上产能的生猪养殖场,打造一批标杆企业。优化生猪产业要素布局,逐步构建以大中型养猪场为主体、农牧结合型家庭养猪户为补充的生猪标准化生产体系。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的高颜值。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有六个方面:一是加快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通过积极补栏增养、调增环评或登记备案、新(改、扩、迁)建,重点培育建设230家存栏500头以上标准化养猪场。二是推进屠宰加工业转型升级。按照“扶大限小、减数控量、提质增效、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整合布局现代化牲畜屠宰加工厂和肉品分割配送中心。持续做好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和关闭整合工作,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整合布局1个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厂(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可设置2个),全市生猪屠宰企业总体控制在15家左右。三是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转型升级。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和泉农〔2019〕4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大型无害化处理场,建立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鼓励在南安等养殖主产县采用间热式高温高压灭菌脱水工艺处理病死猪,于2021年底前择址建成一个动物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四是落实生猪活体和冻猪肉收储。遴选规模生猪养殖企业,完成市级生猪活体储备1.2万头和省级生猪活体储备0.3万头的储备任务。指导督促各县完成省里部署的0.25万吨冻猪肉品储备任务;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组织辖区内屠宰企业加强同省内、外养殖基地的对接,签订调运合同,保障市场供应。五是建立常态化对外协作关系。确保完成各地生猪最低(应急)保有量目标,有关县(市、区)特别是7个山海协作帮扶县(市、区)要出台方案,通过“政府对政府”生态补偿,在市域外建设年出栏35万头异地生猪专供生产基地或签订生猪专供协议,实现产销对接、互惠互利。六是推进生猪产业管理信息化。以数据化为手段,加快建设全市畜牧兽医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农业二期项目),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生猪产业深度融合,推广应用生猪电子识别和检疫电子出证,实行智能化监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工作定力。“猪粮安天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落细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生猪稳产及“菜篮子”保供稳价。二是建立生猪产业支撑保障体系。1.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支持力度。2.简化手续,做好“放管服”。3.优化监管服务。三是加强考核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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