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20-2019-00001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4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19-02-24 09:49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4日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现做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推进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有效控制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范了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的传入,有力保障了动物产品安全。目前,我国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基本形成,防疫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为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消灭动物疫病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制定《实施意见》打下了良好基础。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精神,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我市编制了《实施意见》。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部分机构职能发生变化,以及一些地方规章失效,再者为加强外来病防控及推动牲畜屠宰行业发展,2018年我市重新修订编制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二、目的意义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成效明显。但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市动物疫病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外来病、新发病形势日趋复杂。从省内外疫情发生特点来看,禽流感、口蹄疫等病原污染面广,病原变异风险加大,猪瘟、新城疫等疫病临床表现非典型化,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多病原混合感染情况普遍;国内28个省份、我省莆田、三明、南平等3个地市发生过非洲猪瘟疫情,新发疫病、外来动物疫病传入我市的风险陡增。我市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还比较粗放,农村散养量仍然不少,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队伍力量薄弱,活畜禽跨区域调运和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健全,病死动物及废弃物处理不够规范,畜禽屠宰行业产能落后,动物疫病防治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防疫机制、监管模式和扶持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因此,有必要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治能力,降低动物疫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在政策上有了全新的总体部署,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挑战,提出了2012?-2020年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防治目标、防治策略、防治重点,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三大策略协调推进

    《实施意见》立足保障畜牧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实际,统筹协调动物疫病防治、现代养殖业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动物疫病防治模式,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实施计划防治、健康促进和风险防范策略,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的转变。

        (二)五大防治任务重点突出

    根据动物疫病发生与防治重点,在全面掌握我市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明确五大防治任务:一是控制重点动物疫病,二是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三是消灭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症,四是净化种用畜禽重点疫病,五是防范外来动物疫病。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关键防治措施,提出了阶段性和区域性指标,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

    综合评估经济影响、公共卫生影响、疫病传播能力,以及防疫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明确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15种。

    一类动物疫病(5种):口蹄疫(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

    二类动物疫病(10种):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马鼻疽、马传染性贫血、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鸭瘟、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

    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14种,其中,一类动物疫病(9种):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痒病、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A型、亚洲I型、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猪水泡病、非洲马瘟、H7亚型禽流感;二类动物疫病(1种):包虫病;未纳入病种分类名录、但传入风险增加的动物疫病(4种):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罗河热、裂谷热。

    (三)四项工作要求确保《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落实动物疫病防治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级政府将动物疫病防治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各种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财政补贴范围,设立动物防疫经费,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动物疫病控制、净化、消灭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各制定动物疫病防治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动物疫病防治业务培训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引导企业、协会、养殖者、执业兽医等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控和全社会关心、支持动物疫病防治的良好氛围,为防治省规划、市实施意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有关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实施意见》编制工作,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农业专家、行业协会和养殖企业代表意见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本《实施意见》。应该说,《规划》凝结着我市广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者的智慧和心血,凝聚着行业的共识,是动员系统、行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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