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20-2018-00002
    • 发布机构:福建省农业厅兽医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1
    《福建省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18-01-11 19:10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

      本应急实施方案的出台,目的是为了防范该疫病传入我省,以及一旦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能够科学、及时、有效扑灭疫情,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福建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1、总则

      主要包括编制目的、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

      2、组织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分工等内容。

      3、疫情监测与报告

      主要包括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与确认等内容。

      4、疫情响应

      主要包括疫情分级、分级响应、应急响应的终止等内容。

      5、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野生动物和虫媒控制、疫情跟踪与溯源、解除封锁、扑杀补助等内容。

      6、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法律保障、条件保障、技术保障、进口贸易与入境检疫、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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