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20-2017-00001
    • 备注/文号:闽政办〔2017〕90 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1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7-08-14 19:44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 号,以下简称《七条措施》)。现对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是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发展福建特色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品牌农业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农业知名品牌数量不多、市场占有率偏低、宣传力度不大、营销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好的不多、多的不好”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必要出台政策意见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七条措施》以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品种选育、品质提升、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等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七条措施。

      (一)加快优质专用品种选育推广。重点提出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工程,加快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的选育推广,支持建设一批优质特色良种扩繁基地,着力提升良种覆盖率、优质专用率,为品牌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是加快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与出口产品的标准接轨,加快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辐射带动主要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

      (三)严格品牌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重点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和保护,严格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加快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推动品牌农产品二维码标识销售,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

      (四)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重点是进一步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服务体系,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

      (五)着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农业品牌。重点是培育一批区域特征明显、资源禀赋独特、产业优势突出、具有文化内涵、省内影响力强、全国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年评选认定10个“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培育一批生产规模较大、产品品质优异、创新驱动强劲、消费者广泛认可、市场前景广阔、能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品牌,每年评选认定20个以上“福建名牌农产品”;实施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行动计划,打造一批产品质量好、出口数量大、经济效益高的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产品系列开发、产业链条完整、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综合实力行业领先、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

      (六)大力支持品牌宣传营销。重点是围绕“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主题开展农业品牌系列宣传,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各类国家级展销会,深入开展“闽茶海丝行”活动,鼓励品牌企业走出去。

      (七)强化组织保障。重点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品牌农业建设工作,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品牌农业工作机制。2017-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品牌农业发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