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20-2016-00006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19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6-09-19 17:17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耕地质量监测?
    耕地质量监测是科学利用耕地资源,建设可持续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不仅能及时了解耕地质量动态变化趋势,为科学施肥提供依据,还可为评价耕地质量,制定耕地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撑。为此列入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
    二、耕地质量监测考核内容有哪些?
    (一)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建设。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即指各承担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县(市、区)农业局土肥站和土壤化验室。为健全我省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在原有40个县(市、区)100个耕地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上增加50个监测点,覆盖了我省68个主要农业县(市、区)。
    (二)安排耕地质量网络建设资金。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要进行基本情况调查,设立永久标志牌,建立不肥施肥区,减产补偿,土壤样品测定等,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耕地质量网络建设,并且逐年有增量。2016年全省68个县(市、区)150个监测点,每点安排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经费5000元,共计75万元。
    三、耕地质量监测点工作有哪些步骤?
    (一)监测点的设置和采样
    耕地质量监测点要充分考虑我省耕作制度、土壤类型、分布面积、生产能力及地理位置等。土样的采集一般在本年度最后一作物收获后。
    (二)上报监测点基本情况
    要及时填报《耕地质量监测点年度监测数据汇总表》,指定专人对表内基本情况数据进行审核。
    (三)土样处理及寄送
    采集土样后要及时进行风干处理。为减少实验室间的误差,提高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统一寄送到三明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