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20-2016-00004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08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整<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批)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16-09-08 17:19

          一、调整《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批)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的精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公正有序开展,我厅根据基层及企业的反映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网上的动态监测,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梳理和测算,并开展了实地调研,经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调整了部分品目不够科学的分档标准和少数品目偏高的补贴额。

          二、本次调整涉及的品目有哪些?

          本次调整涉及的品目主要有三个,分别是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和果蔬烘干机。

          三、本次品目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专家梳理测算,本次主要调整内容有两项:一是增加了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5个分档和相应的补贴额;二是调减了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和果蔬烘干机7个分档的补贴额。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