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4-00116
- 备注/文号:泉财农〔2024〕174号
- 发布机构:振兴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5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省派、市派驻村情况,现按因素法切块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950万元,该资金从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中安排,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资金必须用于驻点村(见附件3)扶持特色产业项目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在收到文件30日内,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中择优选项,批复实施内容、投资计划和补助金额等内容,批复文件印发后7日内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
三、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资金拨付5个工作日内将使用情况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整村推进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整村推进项目)绩效目标表
3.省派、市级“帮镇扶村”驻点村分布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县(市、区) |
第六批 省派干部 (人) |
市级“帮镇扶村”派驻干部 (人) |
补助 金额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洛江区 |
1 |
1 |
50 |
扶持项目2个以上 |
南安市 |
4 |
6 |
260 |
扶持项目10个以上 |
安溪县 |
6 |
5 |
270 |
扶持项目11个以上 |
永春县 |
4 |
4 |
200 |
扶持项目8个以上 |
德化县 |
4 |
3 |
170 |
扶持项目7个以上 |
合 计 |
19 |
19 |
950 |
扶持项目38个以上 |
附件2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整村推进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42200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
补助项目/区域 |
区域 |
|||||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9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950 |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标 |
扶持第六轮省派、第十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特色产业项目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省派驻点村、市派驻点村补助标准 |
省级选派第一书记村每村安排20万元、市级选派第一书记村每村安排30万元 |
正向 |
等于 |
95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对象数 |
扶持对象发展项目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8 |
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扶持方向 |
是否用于扶持特色产业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定性 |
|
是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100%及时补助项目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扶持省级、市级派驻村发展产业 |
派驻村2024年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提升 |
定性 |
|
派驻村特色产业水平提升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
资金使用是否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
定性 |
|
无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附件3
省派、市级“帮镇扶村”驻点村分布表
县(市、区) |
省派驻点村(19个) |
市级“帮镇扶村”驻点村(19个) |
洛江区 |
马甲镇蔡内村 |
马甲镇梅岭村 |
南安市 |
蓬华镇华美村、官桥镇泗溪村、洪梅镇山溪村、省新镇省身村 |
水头镇劳光村、眉山乡山后村、蓬华镇蕗荇村、洪梅镇三梅村、康美镇园内村、诗山镇社二村 |
安溪县 |
龙涓乡内灶村、尚卿乡青洋村、龙门镇洋坑村、芦田镇三洋村、湖头镇横山村、金谷镇溪榜村 |
城厢镇码头村、龙门镇桂林村、湖头镇湖二村、魁斗镇佛仔格村、金谷镇山岭村 |
永春县 |
外山乡草洋村、锦斗镇云路村、达埔镇楚安村、桃城镇上沙村 |
湖洋镇蓬莱村、蓬壶镇高峰村、吾峰镇择水村、石鼓镇大卿村 |
德化县 |
葛坑镇龙塔村、国宝乡南斗村、美湖镇小湖村、桂阳乡安章村 |
浔中镇石山村、雷峰镇肖坑村、赤水镇吉岭村 |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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