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600-2018-00172
    • 备注/文号:泉农人〔201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04
    泉州市农业局关于解除王炳青同志聘用合同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农业局 时间:2018-09-04 21:03

    泉州市种子管理站:

    你站《关于王炳青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请示》收悉。

    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3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站与试用期人员王炳青解除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解聘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泉州市农业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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