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600-2018-00172
- 备注/文号:泉农人〔201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04
泉州市农业局关于解除王炳青同志聘用合同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农业局
时间:2018-09-04 21:03
泉州市种子管理站:
你站《关于王炳青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请示》收悉。
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3〕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站与试用期人员王炳青解除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解聘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泉州市农业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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