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600-2018-00184
- 备注/文号:泉农明传〔2018〕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7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社〔2018〕63号)文件精神, 决定举办2018年度经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8月17日8:30前到泉州华侨大厦(鲤城区百源路)报到,9:00准时上课。
二、参加对象
市、县、乡从事经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班采用集中授课、网络培训与课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专业课内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农村集体资产核资报表填报及问题处理》等;公共课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
四、 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人交资料费、培训费240元(其中:2018年度专业课180元、公共课60元)。相关费用由学员根据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泉州市农业局具体指导,泉州提高教育中心具体承办并负责聘请授课教师、组织日常教学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指定专人负责,于8月9日前以县为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泉州提高教育中心,并统一收集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办证人员请上交1寸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已参加公共课学习的人员请将培训证明贴在证书上。
(三)请参训人员参加面授学习后第3天登录泉州提高教育http://www.qzjxjy.com进行网络学习,时间截止9月17日,逾期视为不合格,不予验证。
(四)为简化报到流程,及时开具缴费发票,请各县(市、区)经办人员负责通知参训人员尽可能提前缴交培训费,具体缴费事宜请联系承办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泉州市农业局:戴国能,22375685。
2.泉州提高教育中心:洪本炯,13348508506,qzjxjy@qq.com。
附件:-----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泉州市农业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_______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全称) |
机构代码或 统一信用代码 |
手机号码 |
是否参加公共课 |
是否 新办证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若同一个单位多人可合开一张发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2.以上各项请务必填写完整,特别是机构代码或统一信用代码,开具发票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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