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600-2018-00183
    • 备注/文号:泉农明传〔2018〕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7
    泉州市农业局关于举办2018年度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农业局 时间:2018-07-27 14:54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社〔2018〕63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2018年度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8月14日8:30前到泉州华侨大厦(鲤城区百源

    路)报到,9:00准时上课。

    二、参加对象

    市、县、乡各级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网络培训与课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专业课内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猪产业可追溯技术与仔猪科学挑选技术》等;公共课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

    四、 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人交资料费、培训费240元(其中:2018年度专业课180元、公共课60元)。相关费用由学员根据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泉州市农业局具体指导,泉州提高教育中心具体承办并负责聘请授课教师、组织日常教学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指定专人负责,于8月7日前以县为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泉州提高教育中心,并统一收集参训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办证人员请上交1寸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已参加公共课学习的人员请将培训证明贴在证书上。

    (三)请参训人员参加面授学习后第3天登录泉州提高教育http://www.qzjxjy.com进行网络学习,时间截止9月15日,逾期视为不合格,不予验证。

    (四)为简化报到流程,及时开具缴费发票,请各县(市、区)经办人员负责通知参训人员尽可能提前缴交培训费,具体缴费事宜请联系承办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泉州市农业局:戴国能,22375685。

    2.泉州提高教育中心:洪本炯,13348508506,qzjxjy@qq.com。

     

    附件:-----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泉州市农业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_______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序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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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

    机构代码或

    统一信用代码

    手机号码

    是否参加公共课

    是否

    新办证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若同一个单位多人可合开一张发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2.以上各项请务必填写完整,特别是机构代码或统一信用代码,开具发票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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