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10-2020-00031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3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扶贫办):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切块下达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3700万元(详见附件1),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支出,约束性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此项资金用于支持《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全市低收入村集体名单的通知》(泉农综〔2020〕42号)确定的低收入村(原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每个村扶持项目最多一个,补助资金不低于15万元。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49号)村集体经济创收补助项目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2.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1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县(市、区) |
扶持低收入村数不少于(个) |
补助资金 (万元) |
洛江区 |
11 |
271 |
泉港区 |
12 |
296 |
南安市 |
30 |
740 |
惠安县 |
12 |
296 |
安溪县 |
35 |
863 |
永春县 |
24 |
592 |
德化县 |
22 |
543 |
台商区 |
4 |
99 |
合 计 |
150 |
3700 |
附件2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
约束性任务 |
洛江区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泉港区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南安市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惠安县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安溪县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永春县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德化县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台商区 |
鼓励低收入村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年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附件3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年绩效目标表 |
|||||
项目 单位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质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资金投向合规率 |
扶持村数 |
资金使用率 |
指标1: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村 |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洛江区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11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泉港区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12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南安市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30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惠安县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12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安溪县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35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永春县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24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德化县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22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台商区 |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对象100%精准 |
不少于4个村 |
资金100%补助到项目 |
受益村的经营性收入均高于10万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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