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泉财指标〔2019〕12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5
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县(市)财政局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扶贫办):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15号)精神,参照相关县(市)贫困人口规模,现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1),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该项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请按《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要求,抓紧研究下达资金,应在2019年12月26日前拨付到人到户到项目,形成实际支出,防止资金结转结余。同时,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并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请于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表(附件2)和资金安排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1.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2.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
发展资金安排表
县(市) |
安排金额 (万元) |
南安市 |
300 |
安溪县 |
300 |
永春县 |
200 |
德化县 |
200 |
合 计 |
1000 |
附件2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主管部门名称及预算编码 |
422001 市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00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 解释 |
区域 目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 益指标 |
||||||
社会效 益指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 象满意 度指标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