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函〔2026〕113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62062号提案的答复
苏悦委员:
《关于深化两岸融合 激活泉州乡村振兴动能的建议》(第2026206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委台办、市场监管局、数字办、海洋渔业局、金融办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深化泉台农业深度融合
(一)聚焦乡建乡创,支持台湾设计师来泉发展。近年来,累计引入10多支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3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以来新增11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获省级补助资金550万元。安溪县设立闽台乡建乡创(台湾)人才团队驻村工作站。
(二)突出台青导向,促进两岸农业交往交流。一是注重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如惠安县利用“农村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建设,在惠安台创园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已有近百人。二是注重台湾农业技术人才培植。深耕人才“港湾计划”,近年来多名台籍专家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
(三)树立典型示范,支持台胞参与乡村振兴。台胞苏轩仪于2015年成立永春县叙柑园果业有限公司,近年来共实施闽台
合作项目8个,已发展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参与闽台农业种质资源圃,引进试验台湾新品种100多个;二是引进推广精致农业,聘请台湾柑橘之父吕明雄教授作为技术指导顾问,建设600亩“生态果园”,按照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全县推广3万亩,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三是积极探索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除发展柑橘品种种植外,还大力发展春香陈皮、春香蜂蜜果酱等深加工产品。同时以达埔服务区农文旅项目、新琼村列为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为契机,大力发展研学、采摘体验等农业旅游,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旅游重要目的地。
(四)鼓励支持台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或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对新落地台资农业项目实际投资达5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按投资额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市、县两级各承担50%。加大市级泉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对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台胞台企来泉发展设施农业,台胞台企在我市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纳入财政补助项目。台胞台企在本市经营的海洋生物制品生产线、远洋渔业、养殖设施、工厂化养殖改扩建等项目,享受同等补助政策。推动泉台两地更多企业共同参与农业领域技术标准研制。加强与台湾农业界和知识产权界的合作交流,吸收借鉴台湾在“米、茶、渔”等特色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中的经验做法,推动泉州“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加强商标注册、运用、宣传和推广。
二、加大科技合作
加大对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扶持力度,对中心开展的泉台技术交流对接活动,市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支持台胞到中心创办农业企业,提供适当的农业生产用地和住宿、科研条件,共享仪器设备,合作申报省、市科技项目。聘请台湾专家担任国家星创天地的创业导师。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水利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可纳入省级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南及产品目录,统一发布。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种苗花卉、林产品加工利用、林业机械、林业碳汇重点领域,鼓励与台湾高校、科研院所、林业企业等单位联合开展攻关研究。鼓励泉台农机企业联合开展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创新,支持推荐列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聚焦高端特色水产种苗培育、绿色生态养殖等领域,承接台湾先进渔业产业资源落地。当前,我市重点推进台湾马粪海胆良种引进项目,泉州中鲲水产有限公司拟申请从台湾澎湖进口6900万粒“台湾马粪海胆”种苗,计划在泉州地区建设台湾马粪海胆苗种繁育养殖基地。2026年4月已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引种审批,目前正全力对接海关总署,积极争取将台湾马粪海胆纳入合法进口名录,打通泉台高端水产种苗常态化引进通道,填补我市高端海胆养殖产业空白,丰富泉台水产产业合作业态。
三、提升园区建设
我市现有两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惠安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永春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惠安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在2024年台湾农业创业园建设发展综合评价中,荣获优秀等次并且位列全国27家台湾农民创业园中的第三名,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永春县在2024年10月由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升级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并于2025年6月15-16日承接由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的“第十七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暨和美乡村发展论坛”活动,获得省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搭建两岸农业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台创园定期举办高规格的发展论坛或对接会,打造成为两岸农业政策研讨、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产品展销的品牌平台。鼓励台创园与台湾地区重点农会、农业科研机构、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积极组织台创园安排相关台资台企参加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等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交流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台资企业的经济活力,带动台资企业农特产品销售,促进泉台农业合作交流。
四、加强乡建乡创
鼓励支持台湾建筑师(含文创)团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乡村产业培育、文创等乡建乡创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推荐申报省级闽台乡建乡创奖补项目,省住建厅奖补50万元/个;未列入省级奖补名录的项目,择优列入市级奖补项目,市住建局按20万元/个予以补助。每年重点打造2个市级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对获评为市级闽台乡建乡创集镇提升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的资金奖补,强化集镇示范引领效应。对台湾团队参与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的案例,积极推荐参评省、市级典型案例。对委托台湾团队开展陪护式服务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优先列入省、市级扶持名单。
五、强化金融服务
一是出台《泉州市金融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台资农业企业纳入强农惠农政策覆盖范围,同等享受贷款贴息、涉农保险等扶持政策。制定《泉州市金融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惠台金融配套措施,单列3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定向支持台农台企发展;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授信审批权限及定价倾斜政策,给予台胞台企较优惠的综合贷款利率。
二是持续引导在泉银行机构优化惠台涉农信贷供给,推广“台企快服贷”“台融易”“台e贷”“台易贷”“台农贷”等对台专属信贷产品。依托福建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线上管理等平台,精准对接需求,全市累计颁发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340本,助力199户持证台商台胞获授信33.46亿元。2024年以来,全市台企贷款投放保持稳定增长,重点保障台创园建设、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等泉台农业合作项目融资需求。截至2025年12月末,辖区银行机构共为台胞办理信用卡1699张,授信总额10518.95万元;为230户台企提供授信102.71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38.12亿元,同比增加17.74亿元,增长87.07%。
三是落实台农台企保险同等待遇,简化理赔流程,提升服务便利度,引导保险机构聚焦台胞台企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全天候受理报案等服务。截至2025年12月末,辖内保险机构承保台企495家次,承保台胞6370人次,为台胞台企提供风险保障489.02亿元。四是推动海峡股权交易所在泉州地区探索“台资板”创新升级之路,不断丰富海峡股交“陆台汇”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扩充至48项,形成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台资企业进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孵化,截至目前泉州台企存量展示129家,基础层挂牌7家,交易层挂牌1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泉设立“台资板”泉州服务基地,进一步服务泉州台资企业,通过定期派驻专人、不定期走访、设立“主题服务日”与“台企台胞接待日”等形式多渠道探索转型升级方式。
六、加强商标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2025年,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达84.83万件,连续6年居全国地级市首位;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982件、驰名商标159件,均居全国地级市前列;新增18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业年产值达933亿元。推动出台 《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公共服务。支持泉州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两岸合作品牌加强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产品溯源、商标保护和维权服务机制,不断提升两岸融合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审批改革,推进“证照联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信用修复、公平竞争审查和包容审慎监管。2025年,联合有关部门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建立涵盖3类信誉等级、 29项质量要素的评价体系,已梳理推送超3000家质量信誉白名单企业精准对接金融机构,全市累计发放质量融资增信贷款超10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继续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我市乡村振兴。
领导署名:万文伟
联 系 人:陈佳良
联系电话:28012316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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