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7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0-05-14 浏览量:

   

    

                                     泉农函〔202050 

                                     答复类型:A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7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乡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建议》(第1217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内容。2016年,出台了《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泉委办发〔201623号)文件,目前,全部消除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一、强化党建引领,增强村集体组织自治能力。一是实施整县推进。我市认真贯彻省上《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探索资源开发、项目带动等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形式,市委组织部牵头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于20198月遴选安溪县25个薄弱村为省级2019年度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每个村配套50万元。二是坚持自我主建。通过“党支部+”模式,发挥党组织主导作用,增加村财收入。台商区依托农信社,实施“党建+金融”双基联动,先后为阳光、后海等村提供“整村授信”服务。安溪县引导电商协会党委对口帮扶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党支部,为电商扶贫注入“红色动能”,增强贫困村自身发展能力。虎邱镇推行“党组织+乡贤”模式,吸收优秀的乡贤加入党组织。乡贤党员发挥补位和辅助作用,致力乡村发展。仅该镇竹园村一个村的乡贤党员倡导成立的“美丽竹园”筹建会,就收到直接捐款260余万元,争取上级支持修建公路4条约18公里,兴建幼儿园1座,整治过境河道1.3公里,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三是借助外力联动台商区发挥侨乡优势,如屿头村通过党建带侨建,吸纳侨资建设侨乡综合市场,村财每年实现增收200多万元。德化县创新推行以城乡统建为主体,以村村联建、边界联建、线上线下联建等为补充的“1+3”基层党建工作模式,通过跨村联带助推薄弱村发展。如该县三班镇党委引导4个村以党组织联建为载体,共建戴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三个村发展270多户养殖专业户,有效促进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质发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二、强化村主干培育,夯实村集体发展人才基础。泉港区组建全省首支“村支书导师团”,充分发挥“领头雁”示范带头作用,后进村整顿转化得到有效提升。安溪县遴选出30个党建工作创先、美丽乡村示范等类型的村作为挂职基地村,组织发展基础脆弱、思路不开阔、找不到发展路子等三类村干部参加挂职锻炼,打造促进乡村振兴、维护和谐稳定的坚强的村干部主力军。南安市出台《村级干部积分制》,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内容,对全市3060名村“两委”干部进行积分建档,对村级干部表现进行量化赋分,积分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培养、惩戒处罚直接挂钩,调动村级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台商区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推行“能人治村”,采取“四重推荐+多重认证”办法,培育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经济能人78个村、220人。永春县五里街镇创新“一任接着一任干,前任成就后人看”村级干部激励法,引导广大村(社区)干部对标前任、查摆差距、谋划思路、赶超跨越,聚焦“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打造爱拼敢赢、善作善成、无私无畏的村级干部队伍。 

  三、出台政策扶持,夯实村集体发展基础2018,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印发《泉州市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组综〔201832号);2019年,三个部门制定了《泉州市2019年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泉农综〔201922号)。南安市提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五种模式”,出台了《南安市鼓励支持村财薄弱村加快实施土地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南安市关于村集体资金集中委托投资入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村集体资金委托投资泛家居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推动该市有197个空壳村、薄弱村、经济欠发达村通过自有资金、土地整治奖励资金等参与委托投资入股农商行,实现脱壳且增收确保每年投资收益不低于5万元,进一步增加村级组织“造血”功能。晋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晋江市精准帮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九项措施》的通知(晋委发〔201723号),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坚持抓乡促村、坚持以点带面、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其成因,鼓励、提倡村书记兼任村主任、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力,进一步让群众明晰“惠从何来”。永春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一村一策”措施,2019年,全县共谋划生成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99个,其中,产业类92个,资源类105个,物业类86个,资本类10个,服务类6个,重点持续推进县乡抱团发展项目的实施。 

  四、加大资金扶持,增强村集体发展后劲。一是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用于村集体经济的扶贫资金有1000万元,扶持了43个项目,涉及43个村;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扶持了97个村发展97个创收项目(其中有94个项目是光伏发电);2018年、2019年市级财政分别安排2500万元、3000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二是2018年起我市18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5个薄弱村纳入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级财政投入650.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860万元,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8649.5万元,全部到位投入试点运营,已实现并返还项目运营收益658万元。三是市级财政2018年、2019年各安排资金600万元、700万元,分别支持30个、35个入选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联结机制,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四是积极向省级争取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有力支持了我市村集体经济的发展。2019年争取到省级2019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25个村,每个村获省级扶持50万元、市级扶持3.5万元、县级扶持6.5万元,共有150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推动各县(市、区)安排66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 

  五、强化村财管理,解决村集体后顾之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开展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摸排;二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杜绝低价包、长期包等损害村集体利益行为的发生、纠正租赁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组织力量依法催收欠交的承包金,增加了村财收入。三是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六、积极主动作为,增加村集体创收项目。通过抱团发展、利用资产资源促发展、拓展服务促发展、跨村联带促发展、政策扶持促发展、管好“三资”促发展等模式,推进全市薄弱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固提升。2018年、2019年,市级财政按照1:1的奖补比例,下达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奖补资金1029万元、1971万元;2019年初,第五批省派泉州驻村工作队创新提出 “抱团招商 置业合作”模式,组织永春县10个省级扶贫村共同出资1122.8万元,购置综合楼物业,租赁给爱尔眼科医院。根据合同约定,10个村签约首年即可获得80多万元的租金收入,此后每2年递增5%20年合同期内可获得租金收入约1970万元,每村年平均收入近10万元。同时,20193月,省派驻村工作队协调德化县9个省派驻点村联合出资635万元,购买德化县店面,承租20年,并引进爱尔眼科医院入驻,通过店面出租增加村财收入,为这些贫困村整体脱贫提供了长效机制。市级财政对这两个村财创收项目大力支持,对永春县和德化县分别予以200万和18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七、创新金融产品,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推动农行泉州分行制定并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服务方案》,创新推出“农村经济合作社贷款”“快农贷”等特色产品,为644户合作社及社员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7.46亿元;二是晋江农商行创新推出全省银行业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产品--“农股贷”项目,对4家经联社整体授信“农股贷”各2亿元,合计授信8亿元;三是永春县在全省首创“福村贷”,采取“村经联社为主体、乡镇或村提供有效担保、县财政进行贴息”的方式,发放100 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支持村集体经济生产经营项目。目前已为14个村集体授信“福村贷” 1240万元;四是泉港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泉港城乡经济投资公司与11个薄弱村(社区)共同出资购买设备,承接城区餐厨垃圾清运、道路清洁、绿化管养等业务,每个村保底每年分红5万元以上;五是丰富村级农业贷款担保增信平台。南安村级增信服务公司试点持续推进,安溪设立茶产业互惠担保基金3000万元,永春设立花卉行业担保基金200万元,德化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发展基金1200万元,为特色农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通过多年来政策扶持、抱团发展等举措,目前我市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从2015年底的881个村,到2019年底已全部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5-10万元的低收入村有433个。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和您的建议,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发展举措。2020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3700万元用于扶持低收入村发展创收项目、安排700万元继续开展“百社百村带千户”创建活动,支持35个行政村入股合作社(联合社),联结350户以上农户,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持续加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培育力度,安排200万元,重点扶持20个村“一村一品”建设项目组织67个村申报2020年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向省上争取补助资金4000万元,市、县配套之后,每个村将能得到60万元的财政资金扶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出的好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借力扶贫项目”的建议,我们将健全完善县乡领导挂钩联系帮扶制度,帮助挂钩村分析研判发展形势,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细落地。针对您提出的“创新实践路径”的建议,我们将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重点发展一批能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的项目,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通过资产资源增值、抱团整合、强化“三资”管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选拔优秀经济组织带头人等多种模式,继续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满足村集体多样化金融需求,抓重点补短板,结合“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把它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保障,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助力乡村振兴。 

    

  分管领导:陈建兴 

  经办人员:杨素丽 

  联系电话:22375683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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