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0-05-14 浏览量:

                       泉农函〔202049 

                                      答复类型:A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夏泉福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104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内容。2016年,出台了《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泉委办发〔201623号)文件,至2019年底,全部消除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一、出台政策扶持,夯实村集体发展基础2018,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印发《泉州市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组综〔201832号);2019年,三个部门制定了《泉州市2019年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泉农综〔201922号)。 

  市级相关部门在努力做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扶持政策。永春县出台了一组扶持措施。制定《关于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永委办发〔201620号)、《永春县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永委组201875号)等文件,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出台《永春县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奖励办法》《永春县鼓励支持薄弱村加快实施土地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关于推行“福村贷”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等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一村一策”措施,2019年,全县共谋划生成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99个,其中,产业类92个,资源类105个,物业类86个,资本类10个,服务类6个,重点持续推进县乡抱团发展项目的实施。南安市提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五种模式”,出台了《南安市鼓励支持村财薄弱村加快实施土地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南安市关于村集体资金集中委托投资入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村集体资金委托投资泛家居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晋江委市政府印发了《晋江市精准帮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九项措施》的通知(晋委发〔201723号),坚持党建引领,鼓励、提倡村书记兼任村主任、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力,进一步让群众明晰“惠从何来”。 

  二、加大资金扶持,增强村集体发展后劲。一是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用于村集体经济的扶贫资金有1000万元,扶持了43个项目,涉及43个村;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扶持了97个村发展97个创收项目(其中有94个项目是光伏发电);2018年、2019年市级财政分别安排2500万元、3000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二是2018年起我市18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5个薄弱村纳入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级财政投入650.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860万元,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8649.5万元,全部到位投入试点运营,已实现并返还项目运营收益658万元。三是市级财政2018年、2019年各安排资金600万元、700万元,分别支持30个、35个入选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联结机制,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四是积极向省级争取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有力支持了我市村集体经济的发展。2019年争取到省级2019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25个村,每个村获省级扶持50万元、市级扶持3.5万元、县级扶持6.5万元,共有150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推动各县(市、区)安排66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 

  三、强化“三资”管理,解决村集体后顾之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开展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摸排。二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杜绝低价包、长期包等损害村集体利益行为的发生、纠正租赁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组织力量依法催收欠交的承包金,增加了村财收入。三是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委改[2019]6号),各县(市、区)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为指导我市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队伍不稳定等突出问题提供依据 

  四、积极主动作为,增加村集体创收项目。通过抱团发展、利用资产资源促发展、拓展服务促发展、跨村联带促发展、政策扶持促发展、管好“三资”促发展等模式,推进全市薄弱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固提升。2018年、2019年,市级财政按照1:1的奖补比例,下达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奖补资金1029万元、1971万元;2019年初,第五批省派泉州驻村工作队创新提出“抱团招商 置业合作”模式,组织永春县10个省级扶贫村共同出资1122.8万元,购置综合楼物业,租赁给爱尔眼科医院。根据合同约定,10个村签约首年即可获得80多万元的租金收入,此后每2年递增5%20年合同期内可获得租金收入约1970万元,每村年平均收入近10万元。同时,20193月,省派驻村工作队协调德化县9个省派驻点村联合出资635万元,购买德化县店面,承租20年,并引进爱尔眼科医院入驻,通过店面出租增加村财收入,为这些贫困村整体脱贫提供了长效机制。市级财政对这两个村财创收项目大力支持,对永春县和德化县分别予以200万和180万元的资金补助。 

  通过多年来政策扶持、抱团发展等举措,目前我市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从2015年底的881个村,到2019年底已全部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5-10万元的低收入村有433个。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和你们的建议,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发展举措。2020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3700万元用于扶持低收入村发展创收项目、安排700万元继续开展“百社百村带千户”创建活动,支持35个行政村入股合作社(联合社),联结350户以上农户,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持续加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培育力度,安排200万元,重点扶持20个村“一村一品”建设项目组织67个村申报2020年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向省上争取补助资金4000万元,市、县配套之后,每个村将能得到60万元的财政资金扶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感谢你们对我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出的好建议。针对你们提出的的建议,我们将健全完善县乡领导挂钩联系帮扶制度,帮助挂钩村分析研判发展形势,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细落地,重点发展一批能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的项目。制定了2020年度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目标,通过规范管理村集体“三资”,清理经济合同、加大力度催收欠交的承包金,增加村财收入,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通过资产资源增值、抱团整合、强化“三资”管理、规范财务公开等多种模式,结合“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增加村级组织动转经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分管领导:陈建兴 

  经办人员:杨素丽 

  联系电话:22375683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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